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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设立以煤代油专用资金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4 20:38:31  浏览:812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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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设立以煤代油专用资金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印发关于设立以煤代油专用资金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1981年7月28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家进出口委、国家能源委、石油部、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根据国务院决定,为了筹集以煤代油的资金,设想今后十年通过以煤代油的办法,压缩国内烧油部分用于出口,所得净利作为发展能源、交通的专用资金。
一、年度石油出口指标的确定
通过以煤代油的办法压缩国内用油,每年用于出口的部分,由国务院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提出,并经国务院批准作为年度石油出口专项任务,纳入国家计划。在计划执行中石油出口的顺序,首先保证国家外贸计划的出口;其次是保证煤代油计划出口;第三是石油部超额完成计划的出口。
二、石油出口业务和资金结算办法
煤代油专项石油出口业务由外贸部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代理。代理出口业务所需各项资金和费用,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已商得中国银行同意。列入自营出口项下核算,即按公司自营业务核算利润。每月结算,在实际出运的数量中,分出外贸计划和代理任务的比例,将煤代油出口数量,冲帐转入代理项下。
结算价格按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有关分公司同月份、同油品自营出口(不包括对朝鲜出口)帐面平均价格计算,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中旬由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有关分公司凭总公司的通知,将外汇收入额度汇入中国银行总行指定帐户;所得人民币净利润(即扣除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成本等费用后的净额)汇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定帐户,作为煤代油的专项资金。
三、石油出口外汇收入的使用
外贸部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代理出口石油收入的全部外汇额度,按年度计划安排,除煤代油办公室留用一部分外汇额度存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专户,其余部分存入以财政部名义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专户,作为支付国家统借统还外债的专项外汇资金。财政部使用这些外汇时,按贸易内部结算价支付人民币(目前一美元折合人民币二元八角)。
四、使用煤代油专项资金进口部分材料和设备时,需要单列专项并纳入国家年度进口计划。此项工作国务院煤代油办公室委托国家物资总局办理,由外贸部专项代理进口,并由订货部门自负盈亏(具体办法另订)。
进口所需外汇额度由国务院煤代油办公室存储的外汇额度中支付。
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根据先收后支的原则,按国家煤代油的基本建设计划(以国家计委和国务院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联名下达)和费用计划办理拨款或贷款。
六、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精神进一步制定具体细则,或签订年度协议书等,以利工作进行。
关于国内使用以煤代油的部分油源,按国际价格计算,具体办法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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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司法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4]七号文件、严禁早婚的通知

民政部 司法部 等


民政部、司法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4]七号文件、严禁早婚的通知
民政部、司法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司法厅(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委员会:
新《婚姻法》已经施行三年多了。但由于对新《婚姻法》宣传不深入,执行不严,不到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而早婚的现象,在一些农村和山区还很严重。有些地方,由于受封建婚姻陋习和不正之风的影响,还出现了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青年男女颁发结婚证的现象。在华侨与国
内公民结婚中也出现了此类情况,流传国外,影响很坏。
早婚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它不仅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不利于法制建设,而且严重影响青年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实行也是十分不利的。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发[1984]七号文件,严禁早婚。今后仍应继续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但对于已
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符合新《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进行晚婚动员后,男女双方仍坚持登记结婚的,应尊重公民的权利,准予登记结婚。对一方为三十岁以上的未婚青年,另一方已达法定婚龄的,在申请结婚登记时,不要再动员他们晚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
理结婚登记时,应教育男女双方实行计划生育。为此,希望有关各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如下措施:
一、认真宣传新《婚姻法》,使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早婚问题,进行深入的新《婚姻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人人知晓新《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早婚违法;不依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是非法婚姻,对非法婚
姻,国家只保护儿童权益,不保护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发动群众将模范遵守新《婚姻法》,提倡适当晚婚,实行计划生育写入乡规民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二、对过去的早婚问题进行一次清理。对于已经早婚,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现在已达到法定婚龄的,给予批评教育后,可准予办理结婚登记;现在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由村民委员会动员双方暂时分居;已生育子女的,为便于扶养子女,可不分居,但应责令双方做出检讨。
三、对于过去办理结婚登记中拉关系,走后门,收受贿赂,徇私枉法造成青年早婚的工作人员,应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对于出具假证明造成青年早婚的基层干部,应责成他们向群众检讨,如有索取礼物的,还应责令其退回。
四、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以县、市(或城市的区)为单位,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人员进行轮训,学习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经考核合格的,由县级民政局发给婚姻登记员证书。今后凡不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不得承办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人
员不依法办事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受法律制裁。
以上各点,望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1984年7月28日

关于征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征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1]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我部现征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二)技术先进有创新、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三)已有应用实例,且连续正常运行超过一年以上;

   (四)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

   (五)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工业固废(废液)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附件1);

  (二)由技术应用单位填写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并盖章(附件2);

  (三)项目简介;

   (四)已应用综合利用技术单位名录及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产品类项目应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六)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http://jns.miit.gov.cn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网站www.carcu.org下载)。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

   (二)申报单位可报送一项或多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申报技术需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审核推荐;中央企业可直接向我部申报。

   (三)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部(节能司),项目简介的电子文档发至mengyh@carcu.org。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筛选,编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1年12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联系人:艾崇 雷文

   电话: 010-68205359 68205361

   (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106室

   联系人:魏浩杰 孟跃辉电话:010-82291610-8006 82293408传真:010-82291610-8001

   附件: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n14297671.files/n14297606.wps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n14297671.files/n14297607.wps
3.项目简介提纲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n14297671.files/n14297608.wps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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